8月3日,当事人李某在河南省法院网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我到底该怎么办”的评论,引起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经查李某因借贷纠纷将胡某诉至解放区人民法院,一审裁定后,李某不服,上诉至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但一直等不到二审开庭通知,于是求助于网络,寻找解决途径。
立案一庭接受任务后,随即向解放区人民法院办案人员了解该案件的具体情况:本案中的被告胡某在得到一审裁定后拒不签收地址确认书,变卖住宅,变更公司地址、转让股权,消失的无影无踪,致使相关法律文书无法向其送达,案件卷宗无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呈送。在得知该情况后,立案一庭立即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接待了当事人李某。立案一庭的法官向李某详细解释了民事案件一审结束后移送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入二审程序所需要的步骤和具体要求,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同时明确下一步将协助解放区人民法院加大对胡某本人的查找力度,按照法律规定尽快完善卷宗材料,本着对当事人各方都负责任的态度,使该案及时进入二审程序,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事后当事人李某向立案一庭的法官送去了书面信函,对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和解放区人民法院两级法院的领导和办案法官对该案的重视以及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同时对自己在该案问题中产生的一些误解深表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