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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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团参与、圆桌方式审理”

焦作中院巡回开庭审理案件获好评

  发布时间:2010-08-25 16:40:08



    8月25日在孟州法院会议室内,一张会议桌上围坐着法官和老百姓共十多个人,语气平和的在说着什么,是在唠家常吗?不,这是焦作中院的法官在孟州巡回开庭审理一起民事上诉案。老百姓中两名是案件当事人,其余五名是焦作法院的人民陪审团成员。

    这是一起孟州市某彩印有限责任公司与韩某的劳动争议纠纷案。韩某系孟州某彩印公司职工,2007年12月31日9时许,韩某在劳动期间被双面机压伤右手,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因赔偿问题双方协商不成,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彩印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彩印公司支付韩伟伟91022.10元,双方不服均提起上诉。

   从案情看,这是一起普通的劳动争议上诉案,但该案与其他案件又有极大的区别,因为这是全市民事审判案件中首次由人民陪审团参审的案件。该陪审团成员有村支书、村委民调主任及企业职工等。在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的过程中,陪审团成员有的发表对一审判决结果的看法,有的拿身边相似事例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也有的直接说出案件调解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陪审团成员张铁林更是从一般老百姓的角度提出对该案的意见和建议。对每个陪审团成员发表的意见,均由书记员记入笔录,供合议庭合议时参考。

    谈到民事审判中试行人民陪审团制度的作用时,焦作中院民二庭庭长鲁建群指出:人民陪审团制度一方面能有效弥补现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可以使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审判活动,更大范围的吸纳民意,具有增强社会法治意识、保障公正司法、宣传法制、提升司法权威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能加强人民群众监督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确保廉洁公正司法,人民群众通过这个平台有序参与司法、了解审判过程、了解案情、理性发表意见和建议、表达自己的意愿,更好的实现公民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民事审判中推进人民陪审团制度是促进司法民主的一个新的举措。

    虽然该案双方没能当场达成调解协议,但均表示对“坐堂问案”改成“巡回审判”满意,更满意的是人民陪审团的参审,让老百姓心里真正感受到了司法的阳光性。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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