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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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法院法官注重法律释明促审判公开公正

  发布时间:2010-08-27 10:22:54


    为保障当事人公开平等的诉讼参与权,确保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审判,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充分发挥法官释明权的作用,结合个案情况,在诉前、审前、判前、判后四个环节做好法律释明工作,促进审判公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对诉讼不理解而造成的涉诉信访和缠诉。

    诉前风险释明。在诉讼前,为当事人详细讲解诉讼指南,使其明白自己的诉讼权利与义务,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使其有正确的诉讼风险意识。    

    庭前涉法释明。主办法官在开庭审理前,将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认真讲解给当事人听,使当事人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参加庭审活动,既有利于庭审活动顺利高效进行,也有利于法官进行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判前法理释明。在宣判前,合议庭就认定事实、所依据的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向当事人一一讲解,增强裁判透明度,令当事人服判息诉。

    判后疑问释明。案件宣判后,就当事人提出的疑问耐心给予解释,消除疑惑,使其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既有利于判决的执行,又促进了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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