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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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法警组织一次特殊庭审

  发布时间:2010-09-03 08:00:19


    9月1日上午,焦作中院法警支队四名干警在市看守所参加了一次特殊的庭审,被告人被法警抬进了提审室……

    被告人郜某犯故意杀人及纵火罪,自身双腿严重烧伤,根本无法站立甚至坐立,更无法提押到法院进行审判。针对这样一位特殊的被告,如何保证庭审的有效进行,成为一道难题摆在四名干警的面前。经过仔细分析,中院干警统一思想,克服畏难情绪,从附近医院借来担架,进入到看守室内,将被告人郜某抬上担架,并抬至看守所提审室开庭,三个小时的庭审结束后,再次将其抬回看守室。正是由于支队干警不畏困难,灵活处置,此次庭审才得以顺利进行,并取得了圆满成功。

责任编辑: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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