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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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区法院“六步”全面提高各项工作质量

  发布时间:2010-09-03 15:37:14


    2010年以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始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立法院良好形象,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宝林更是坚定地提出了“大干一百天”的口号,通过一系列方式激励干警鼓足干劲,勇争上游,并且始终把综治和业务考核排全市前列作为全院干警的工作目标,为此,该院立足自身实际,提出了六项举措,全面提高全院各项工作的水平、质量:

    一是立足自身职能,严格依法裁判纠纷。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自身岗位性质,依法受案,依法裁判各类纠纷,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加强调解工作,坚持“调判结合,以调优先”, 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对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每一起案件年终给予适当经济奖励;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释疑工作,从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到案件执行,为当事人全盘答疑,提高服判息诉率;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确保当事人合法权利得以实现。

    二是加强审判管理,努力提高司法质效。继续坚持案件讲评制度,严把每一个审判执行案件质量关口,严肃评查责任,实行庭室及个人定期通报制,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完善庭长负责制,规范文书制作。        

    三是夯实便民举措,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完善基础设施,推行双轨立案机制,完善远程立案、上门立案等制度,满足交通不便和行动不便的人民群众立案需要;畅通联系渠道,将印有法庭、立案庭等庭室干警手机号码的便民联系卡发放至各个村组;大力开展巡回审判,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司法服务,及时有效地化解群众矛盾。

    四是坚持文明接待,塑造文明司法形象。坚持文明接待、热情接访,对来访群众始终做到“六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解渴、一席法理解惑、一身正气断案、一颗诚心为民);推行规范化管理,在立案庭、法警队等窗口单位实行着装上岗,对来访群众做到有问必答,不厌其烦,用诚心、耐心、细心对待每位来访者;落实文明司法举措,在审判执行活动中注意讲究语言艺术,推行文明用语,杜绝生、硬、横、推现象。

    五是扎实开展综治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完善该院机关安保设施,落实安保责任,确保该院全体干警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律保护意识,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大力倡导诉前调解,及时开展纠纷化解工作,确保矛盾尽力化解在萌芽阶段。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强化该院宣传队伍建设,落实宣传奖励制度,调动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充分利用该院网站,并加强与广播电视台、手机报等相关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到电视有画面、报纸有文字、网站有内容;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审民商事、刑事案件专项活动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开展“回访当事人活动”,认真对待群众投诉,从严查处违法审判违纪办案现象,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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