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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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过堂”审工作 发现问题当面“敲打”

  发布时间:2010-09-06 16:34:28






    为贯彻落实各项中心工作,狠抓绩效考核,9月6日,焦作中院召开部门绩效考核通报会,党组书记、院长江金贵,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明等多名党组成员对全院23个部门领导一一“过堂”,对“拖后腿”、不达标、存在问题的单位一一进行了批评。

    焦作中院政治部主任陈红岩首先通报了2010年前三季度各部门主要业务指标绩效考核情况,随后各部门负责人就绩效考核工作、清积工作以及专题教育活动整改工作进行了详细汇报,并主动查摆了各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焦作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明在肯定各部门成绩的同时,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问题所在。

    一、绩效考核工作存在三大问题。一是结案率较低,目前除立案庭结案率保持100%外,其他10个业务庭均未达到95%的考核标准。结案率上不去的原因主要有两个:其一是法官之间办案不均衡,最多的一个月办案68件,少的则只有几起,这说明一些法官仍然缺乏扑下身子、埋头苦干的实干精神和自我加压、迎难而上的坚强意志。其二是庭长的模范带头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在办案上没有亲历亲为,以身作则。二是民事案件和民事再审案件调撤率偏低。全院民事口前三季度总调撤率为40.78%,比前8个月仅仅提高了0.59个百分点。特别是民一庭,调撤率仅为28.5%。三是仍然存在改判发还情况。目前改判发还的案件数量已经不少,各庭要采取措施,抓好案件评查工作和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工作,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二、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工作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信访积案化解率总体偏低。全市两级法院共排查出信访积案270件,截至目前共化解87件,化解率仅为32.2%,距离60%的阶段标准还差27.8个百分点,下一步的工作任务相当严峻。二是一些部门报结标准不高、报送不及时。纠其原因主要是思想上重视不够,对积案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有的同志存在畏难情绪,害怕出问题、惹麻烦、担责任。

    三、“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要加强对基层法院活动办的工作指导;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中院各业务部门对基层法院对口业务部门案件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三是要加快案件整改速度,限期结案。9月5日整改阶段结束,各法院的整改结案率必须达到90%。四是要加快整改结案材料的报送和审查工作,确保案件整改质量。五是要加强整改案件的评查工作。中院活动办要督促基层法院的活动办,对本院所有的整改案件进行评查,要边整改边评查,整改工作和评查工作同时结束。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焦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金贵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要重视结案率、调撤率、案件化解率、巡回审判、信息调研、案件编报,努力完成各项业务指标。

    二要重视绩效考核加分项目的考核工作,严防加分项目拖后腿。

    三要重视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努力提高案件质量,想尽一切办法降低发还改判率。

    四要重视信访及案件评查工作。各部门要积极开展自查和评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变背动为主动。

    五要重视与上级法院对口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主动向上级汇报工作,把一切问题解决在考核之前。综合部门要重视自评自查,严格考核标准,从严要求,找问题、找差距,努力解决自评分高,省院评分低的问题。

    六要重视加强队伍建设,新上任的干部在工作上要有新起色、新气象、新思路,特别是在发挥表率作用上起带头作用。新组建的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目标,尽快进入角色。

责任编辑: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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