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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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法院“三项机制”为妇女儿童撑起法律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0-09-10 17:48:51


    博爱县人民法院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他们在生存、生活、就业、学业等方面的权利,积极与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建立紧密联系机制,跨部门献言献策,提供法律援助,加强法律宣传,全力为他们快乐生活在社会大家庭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建立多部门的联系机制。针对妇女儿童涉法涉诉的实际情况,博爱法院在快审、快判、快执的同时,将发生案件的起因与社会、家庭进行了综合分析,提供给涉案的单位与家庭,以示警惕,并提出法律方面意见和建议。根据涉妇女儿童纠纷案件统计分析,该法院主动同妇联、司法、综治办等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商对对策,减少或避免妇女儿童纠纷案件的发生。

    二是建立农村、社区、企业联系机制。为持续做好妇女儿童法律教育工作,博爱法院同农村、社区、企业等建立广泛的联系制度,指导他们在发生妇女儿童纠纷案件时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怎样协调、帮助那些受到伤害的妇女儿童,及时为他们寻求法律援助,依法伸张正义,保护自己。同时,法院将定期进行法律宣传,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

    三是同教育系统建立联系机制。法院针对妇女儿童纠纷在学校发生较多的实际情况,各基层法庭同全县各中、小学校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为加强学校妇女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法院在做好安全教育的同时,组织法官定期到学校进行法律讲座,以案现法,现场解答,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今年以来,博爱在“三项机制”工作范围内,组织法官进行了10多次联系,提出 意见和建议36条,对中小学校进行法制讲课16场,现场提供法律咨询1700余人次,对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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