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人民法院全力抓好司法为民工作,按照“调解年”的工作目标,规范了调解程序,提高了民商事案件调解率。在调解过程中,该院法官加强做好无过错方的宽容工作和过错方的觉悟改进工作,积极发挥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作用,用法律折服当事人,用情感感化当事人;案件审结后,做好追踪回访工作,把调解延伸到执行阶段。
武陟法院根据所管辖区域的社会经济和人文特点,深入基层,以熟悉民情为出发点,用热心、诚心、细心和公心来开展诉讼调解工作,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对症下药地采取调解方法。比如,纠纷案件采用“矛盾根源剖析法”等等。
该院加强了与县级司法机关、乡镇司法所以及人民调解员的联系,积极掌握各种民间纠纷动向,增强对民间纠纷发生的预测能力,并选择一些有典型性的案件,利用巡回法庭开庭办案的机会,邀请民调组织的相关人员参加旁听,让他们学习调解案件的方式、方法。
该院通过对民调组织的业务指导,使基层调解工作逐步规范化,同时对民调组织的合理调解进行认定,从而树立基层调解组织的社会公信度。至5月,全县调解组织累计调解各种民间纠纷89余件,大大方便了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