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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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检查组莅临焦作检查安全保卫工作

  发布时间:2010-09-14 16:12:15






    9月1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主任刘京香莅临河南省焦作市,就基层人民法院的安全保卫、枪支管理、文明司法等六项具体工作进行了检查,焦作两级法院的先进做法和扎实作风得到了认可和肯定。河南省高院办公室主任王伟、省高院法警总队副总队长孟相军、焦作中院全体党组成员陪同。

    一进法院,刘京香便深入一线,实地检查了焦作中院的立案大厅、审判庭、信访接待室、机要室、档案室、枪弹库等地方的安全保卫情况,对焦作中院设置安检门,配备安检器,在办公楼、审判庭内加强巡逻,在全院安装监控系统,对外来人员实行逢进必检等一系列安保措施给予了高度评价。

    检查过后,焦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金贵向检查组详细汇报了焦作中院近年来在安全保卫、枪支管理,涉案款物管理、保密工作、档案管理、文明司法等六个方面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就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刘京香指出,目前法院所处的司法环境越来越复杂,近期发生的多次冲击法院的恶性事件应当引起各级法院的高度重视,如果任其蔓延,将严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此次检查的目的就是要加强基层人民法院的自我防范意识,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障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是决策的生命在于落实,落实的保障在于督查,通过检查要发现问题,找出办法,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改进,从而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工作,保证人民的司法事业健康发展。

    针对检查情况,刘京香又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基层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备齐备全安检设施,二是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涉密计算机要做到物理隔绝,不能使用无线通讯设备;三是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的监控监测;四是进一步加强文明司法,所有工作人员要着装得体,接待热情,向当事人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

下午,刘京香主任又带队检查了山阳区人民法院和修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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