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始终以“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为指针,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立足于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坚持三个推进,全面提升司法服务质效,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强化和谐司法,切实满足群众需求。该院结合辖区工作实际,从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加强人文和谐服务的角度出发,以促进民商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执行和解和建立健全便民服务机制为重点,将和谐思想灌输到司法服务中去,借助积极主动的服务举措在真正满足辖区群众司法需求的同时,有效推进辖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实现和谐司法、案结事了的目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巡回法庭和便民特色法庭的推广得到了辖区群众的高度评价。
强化流程管理,不断提升案件质量。该院以案件质量为抓手,全方位推进案件流程管理。该院以深入开展全国政法系统“百万案件评查”活动为契机,修改并完善了《山阳区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办法》,全面启动了承办人自查、庭室互查以及庭长、主管院长抽查和评查办“一案一评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讲评”的案件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了审限跟踪、临界警示、催办督办等管理制度,案件质量持续有效提升,呈现出案件质量优秀率上升和上诉发改率、结案周期下降的良好局面。
强化作风建设,建树干警良好形象。该院围绕以“公正、廉洁”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狠抓干警作风建设。在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省高院“十条禁令”的同时,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积极开展作风大整顿和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行“法官文明用语”等举措,不断提升立案信访窗口服务质量。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案件当事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律师的走访、回访力度,干警形象得以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