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广大干警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尊重当事人,从行动上善待当事人”,进一步体现司法文明,展现人民法官良好的司法形象,焦作山阳区法院立案庭在立足本职工作基础上推出四项服务承诺,努力打造文明司法的窗口。受到了近日前来视察焦作法院文明司法工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主任刘京香的高度赞扬。
一是承诺文明服务。恪守职业道德,使用文明用语;要求全体干警工作中要规范用语。如:法院干警在接听电话、接待来访、执行公务等工作场景中应当使用的多项文明语言。如“您好”、“请问您有什么事”、“请放心,我们会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理”、“谢谢合作,再见”等等。把司法为民从细处做起,从小事抓起,提倡司法文明、司法礼仪,从而提升法官职业操守、职业道德,塑造新时期法院的良好形像。
二是承诺热情服务。时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真诚的服务态度做好当事人的接待工作;倡导并实施“三声四心”服务法,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能热心、听记有细心、说服有耐心、办理有诚心;对于不识字又请不起代理人的当事人,做到为其代书或修改诉状、申请,代写缓缴诉讼费报告等。
三是承诺便民服务。增加服务设施,营造温馨氛围,在法院大厅设置休息沙发、饮用水、茶几、纸张、笔等供当事人使用;规范司法救助,开辟“绿色通道”,及时的为亟待救助、缓交诉讼费的当事人提供帮助;对行动不便、居住偏远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最大限度的为他们提供方便。
四是承诺送法服务。对地方的重点企业、保险金融等部门主动上门服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与区团委等社团组织搞好相关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积极投身于社区共建;适时送法进校园,加大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力度;在法制宣传日开展送法上街头活动,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弘扬社会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