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
9月20日上午8点30分,法槌一经敲响,焦作中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司兑现便宣布开庭。申请再审人中州铝厂与被申请人杨慧君、河南新获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十号法庭开庭审理,与一般再审案件审理不同的是,由数名主管院长、业务庭庭长组成的评委团拿坐在旁听区域认真观摩、评分。
庭审开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合议庭人员名单、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了当事人有关诉讼的权利和义务,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以及是否愿意调解,在得到否定的答案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各方当事人围绕自己的诉讼主张、案件事实进行了陈述,审判长根据当事人分别陈述的诉讼请求及其理由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之后当事人各自举证及互相质证,对于双方都认可的证据,审判员当庭予以认证;法庭调查结束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就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以及两笔工程款35万、41万元应该由谁支付等争议焦点展开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审判员在征询各方最后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了法庭小结。最后,法官再次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当庭调解,在各方当事人均否定表意后,审判长宣布:“暂时休庭,如果有机会将进行庭外调解。各方当事人核对笔录,属实请签字。”
随着庭审过程的结束,旁听席上的评委们也纷纷完成了评分表填写工作,评分事项包括庭前工作、庭前前奏、焦点归纳、焦点调查、终结性陈述、庭审小结等十个方面。“此次庭审合议庭分工非常细致、和谐,各方当事人以及辩护律师准备非常充分,辩护非常激烈,观摩庭效果非常好。”一名评委这样评价。
据了解,这是审监一庭贯彻全市法院开展“审判官理年”活动中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观摩庭的开展与评比,一方面为了促进审判人员注重司法礼仪、规范庭审用语、提高驾驭庭审能力,另一方面也通过将每个观摩庭的考核结果作为“审判质量奖”的依据计入法官绩效考核档案来提高法官责任意识与审判质量意识,为焦作法院审判工作进一步提升、完善积累宝贵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