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评查是审判工作质量的一道重要鉴别手段,同时也是最能够反映审判工作的一个平台,在案件评查活动中,焦作市山阳区法院积极探索建立案件评查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促进案件评查工作沿着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开展,促进司法能力不断提升,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
加强全面评查力度。将日常评查和集中评查结合起来,加强对刚生效案件的日常评查,做到月月有评查,月月有通报。通过认真审阅案卷材料、接待信访当事人,当事人诉请,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执行、法律适用、实体处理、工作作风、社会效果进行全面评查。
加强评查反馈力度。要求审管办每个月定期向党组汇报案件评查的进展情况,及时向案件相关当事人反馈评查结果,保证评查活动公正、公开进行。
加强案件评查监督力度。在案件评查工作中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廉政建设监督员、社会公众等相关人员与社会力量的监督,使评查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其公正、公开,并广泛采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以使案件评查工作不断得到完善。
加强奖惩力度。严格按照本院案件评查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评查为优秀的案件的承办人实施奖励,对评查为合格的案件的承办人进行戒勉谈话,对评查不合格案件的承办人扣除目标管理考评责任制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