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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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盒雷管五人转卖 一人炸死全都获刑

  发布时间:2010-10-11 10:42:21


    为开矿所需,2盒雷管在5人中间转手买卖,最终导致一人死亡。10月11日,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多人参与的非法买卖爆炸物进行了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家住河南省博爱县寨豁乡馒头山村50岁的原白牛,于2009年12月份,将自己以前购买的2盒雷管(每盒100枚)和一盘导火索卖给了附近村庄的杜万军,杜万军又将2盒火雷管卖给了邻近村的陈万利,陈万利买过之后又将雷管放到了认识的杨东方家。2010年元月初,杜万军又将放在杨东方家的雷管卖给了认识的毋小路(另案处理)一盒,被毋小路用于开矿。2010年1月8日,知道此事的熟人苏金贵、葛文军(已死亡)找到陈万利要求购买雷管。当晚8时20分许,陈万利到杨东方家取出剩余的100枚雷管卖给葛文军,葛文军买过雷管后将其中的50枚交给了苏金贵(已返还),后葛文军驾车回家行至白坡村附近时,雷管爆炸,葛文军当场被炸死。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白牛、杜万军、陈万利,苏金贵非法买卖爆炸物,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根据法律规定,判处原白牛、杜万军、陈万利3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判处苏金贵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杨东方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责任编辑: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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