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中院在全国法院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在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十件实事的同时,实行了“首次法官接待审查立案制度”,全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
焦作中院立案庭在人员少,工作忙的情况下,实行了“首次法官接待审查立案制度”即在规定的每人一周轮流接待时间内,对来立案的一审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及申请国家赔偿、申请执行的案件,实行首次接待的法官接待后,包括对案件证据材料的审查、缴纳诉讼费用、来访接待、报送领导审批、送达法律文书等均由首次接待的法官来完成。既避免了立案法官重复接待审查情况的发生,又方便了群众诉讼,同时也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