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关注:
当前位置: 审判研究 -> 审判研讨

创新立案方式 方便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10-10-18 10:17:05


    焦作中院在全国法院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在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十件实事的同时,实行了“首次法官接待审查立案制度”,全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

    焦作中院立案庭在人员少,工作忙的情况下,实行了“首次法官接待审查立案制度”即在规定的每人一周轮流接待时间内,对来立案的一审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及申请国家赔偿、申请执行的案件,实行首次接待的法官接待后,包括对案件证据材料的审查、缴纳诉讼费用、来访接待、报送领导审批、送达法律文书等均由首次接待的法官来完成。既避免了立案法官重复接待审查情况的发生,又方便了群众诉讼,同时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朱建锋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邮编:454001
联系电话:0391-3386111
豫ICP备12000402号-2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