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当事人立案诉讼,焦作中院立案一庭在依法简化立案程序的基础上,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文明接待,礼貌用语,尽量缩短案件审查、审批周期,让当事人少跑路、少花时间、少花钱。通过“扎实”的服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60多岁的郝某和其老伴一起来到焦作中院立案大庭,接待法官看到两位老人后,怕老人耳背听不清,就主动从办公区走到两位老人身边让其一起坐下,问明二位老人来意后得知,郝某撰写的《孟州龙台村的火龙舞》一文被张某剽窃,要求张某等被告停止侵犯其著作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接待法官认真审查材料后认为其的诉讼请求符合立案条件,但被告的名称不全,诉讼请求不规范,相关证据不足,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接待法官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诉讼指导。在当事人把诉讼材料准备的符合立案条件后,第二天就报批立了案,当郝某接到电话来缴纳诉讼费时高兴的说“真没有想到法官为我们服务的这么周到,立案这么快,谢谢你们了”。目前,此案在业务庭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已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