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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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法院推行“月查”制度促提案件质量初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0-11-05 08:06:22


    为提高案件质量,今年以来,解放区法院实行案件“月查”制度,初显成效。截止10月底,该院共发10期“月查”通报,纠正案件质量问题8个,结案率、调解率均比去年同期上升13%,上诉率下降9%,无一起涉诉涉访新案。

    一、该院制定《案件质量评查细则》,对案件从立案审查、法律文书填写、财产保全措施、庭审笔录、法律文书适用条款、案卷装订等环节做出明确规范,确保案件“月查”有章可循。

    二、设立案件评查专项小组,每月底对承办法官所结案件按评查细则相关规定的标准逐一评查,并为每案打出质量分,记入干警业绩档案,作为年终岗位考评、后备干部选拔的依据。

    三、对“月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评查小组主动与业务庭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及时督促整改。对评查中的突出问题,每月初经汇总归纳后写出情况分析及解决对策,向全院进行信息通报,以督促办案人员改进办案方式,提高办案水平,减少类似问题发生。

    四、该院在年终设立办案质量奖,并以案件“月查”的评查结果为依据,进行物质奖励;同时,对“月查”中发现有严重瑕疵的案件,由院长下督办令跟踪督办,情节严重的则按相关规定追究办案法官的责任。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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