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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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法院实行量刑情节告知书制度助推“阳光量刑”

  发布时间:2010-11-16 08:34:33


    为使量刑更加公开、透明、规范,从今年10月份起,解放区法院对刑事案件实行量刑情节告知书制度,这不仅有效避免 “暗箱操作”和人为因素的干扰,也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截止目前,该院共审结刑事案件66起,发放量刑情节告知书198份,调解刑附民案18件,调解率为100%,上诉率、发还率比去年同期均下降了15%。

    该院要求,在为每位刑事被告人发放判决时,同时向被告人、案件辩护人、受害人发放一份被告人量刑情节告知书。告知书对照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不仅要罗列出被告人所犯罪名、适用的法律条款,同时还告知案件相关人员在量刑时考虑以下情情节:犯罪前被告人的一贯表现,有无前科或劣迹,犯罪时有无中止、未遂情节,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犯罪后有无自首、立功表现,是否积极退赃、挽回损失及对被害人积极赔偿等。

    自该院量刑情节告知书制度实行以来,刑事被告人不仅服判息诉,有赔偿能力的还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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