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社会各界群众更有效地监督法院的各项工作,博爱县法院在完善内部廉政监督机制的同时,将社会群众监督做为一项内容贯穿在日常工作中,使立案、审理、判决、执行等工作全部在“阳光”下进行。
博爱法院为抓好源头廉政监督工作,将最高人民法院“五条禁令”监督卡,放在立案窗口,随时向前来立案的群众发放,并告知群众在案件审理、判决、执行等程序和环节中,若法官有违反“五条禁令”和其他令当事怀疑的事件,可随时打举报电话进行询问和举报,法院在接到举报电话时必须有记录,并将结果必须向举报群众有所交待。该法院随立案向群众发放廉政监督卡,使前来立案的群众对法官公正司法,严格办案等给予积极评价。今年以来,该法院以随案发放监督卡866张,收到群众监督意见和建议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