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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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法院“四注重”确保回访活动取得有效

  发布时间:2010-12-08 09:03:43


    为确保“万名法官回访千家企业,万名当事人”活动落在实处,解放区法院要求全院干警在回访工作要注重四个方面,以确保能真正听民声、知民意,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截止目前,该院共走访企业8家,回访当事人58人,帮助群众协调解决问题3件。

    一是注重回访礼仪。该院要求全院干警在回访时,要统一着法官制服,要说司法文明用语,要面含微笑回访案件当事人或企业,以温情回访的方式建立起法官与群众的信任感,树立起法官新形象。

    二是注重回访方式。该院要求参加回访干警要深入群众、放下架子,俯下身子,认真倾听群众心声,了解其实际困难,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为被回访人析法明理,疏导其思想症结,协调解决好困难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用司法去温暖、感动当事人,让其自觉息诉罢访。

    三是注重回访记录。该院要求在回访过程中要逐案做好回访记录,将回访对象的具体情况、意见建议、反映的主要问题等情况详细记录,并及时整理,建好台账,以便及时、不遗漏地解决好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

    四是注重解决问题。对于在回访中发现的法院或法官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该院立即责成有关部门或个人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整改;对发现当事人或企业在生产生活中确有困难的,该院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切实帮其解决好实际困难。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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