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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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区法院回访过程中成功调解一起群体性事件

  发布时间:2010-12-17 12:35:34


    中站区法院在全省法院第二次“万名法官回访千家企业、万名当事人”活动中,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回访将排查化解矛盾作为首要任务,2010年12月15日便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建材质量问题引发的群体纠纷,即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又维护了群众的权利,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0年12月8日,焦作市中站区法院的法官按照党组的安排对焦作市某建材有限公司(下称某公司)进行回访。当回访干警来到公司时发现数十名村民将公司的大门团团围住,声称必须得到赔偿,否则将掐断电缆,使企业生产陷入瘫痪。经询问得知,今年三月份家住焦作市中站区龙翔办事处许河村的靳某等10余户村民因平房起顶,各自购买了位于同村的某公司生产的烧结砖2000余块,房顶建成几个月后,所用的烧结砖开始断裂,导致屋顶不同程度的出现坍塌,无法正常居住。此外,该事件曾先后经焦作晚报、河南电视台新农村频道等多家媒体曝光,从酷暑至隆冬,事件仍未得到解决,村民意见极大。获知情况后,征得该公司和村民代表的同意,回访法官自愿作为中间人调解争端,随后,回访法官便通过到现场实地勘查,到村委会咨询情况,进公司查看出厂产品登记表等方式,调查了解情况,一开始该公司不认可是自己生产的砖,村民手中也没有任何收款收据,事情进入了僵局。后经村民反映,他们就此事曾向许衡工商所反映过,回访法官就到工商所进行调查,在工商所查到当时有一个调解笔录,调解笔录中载明某公司认为烧结砖出现断裂的原因是村民使用不当造成的,拒绝赔偿。法院干警将该份笔录复印后又找到该公司进行调解,公司称主要是担心村民们漫天要价和干扰正常生产,并对之前的行为表示道歉。经过几天的讨价还价,2010年12月15日村民与该公司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公司退还村民全部的购砖款,事件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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