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法院在日常审判工作中,积极开展司法救济助活动,向参加诉讼的困难群众伸出援助之手,使他们打得起官司,感受法律的温暖。今年以来,该法院减、免、缓交诉讼费达16万余元,为70多名群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救助。
博爱县法院针对一些来自农村因宅基地、经济纠纷、交通事故等民商案件呈上升趋势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充实基层审判力量,将优秀法官和审判能手全部调到一线从事审判工作,全力应对审判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疑难案件。但在审判过程中,法官们发现,一些主张自己权力的当事人因家境困难交不起诉讼费而降低了追索的标额,甚至出现了借钱交诉讼费,上诉后因债主讨要又撤诉的情况。为解决一些群众打官司难的实际情况,今年以来,博爱法院出台了《救助诉讼困难群众的几项规定》、《减免缓交诉讼费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和措施,只要符合条件的该减、免、缓交的立即办理,全力困难群众伸出援助之手,使想打官司而没钱的弱势群众都打得起官司,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亲情与温暖。
今年5月18日,家住该县南乡48岁的刘某,困交通事故其妻子住院2个多月,花费3万余元,家里四处举债为妻子看伤。出院后,刘某拿着当地交警部门出具的证明到法律部门咨询后得知,其妻子的伤肇事者需负担80%的费用。随后刘某来到法院立案庭询问,工作人员告诉他这起交通肇事案可立案,诉讼费一千多元。刘某转身走了,回到家里将养的一头猪卖了,但还差几百元。刘某在村里四处借钱,因其妻子花费太多,无人敢借钱给他,刘某怀揣近1000元钱又来法院,但他没有进立案庭,只是在门名徘徊。立案庭工作人员看到后,问他有有什么事需要帮忙,刘某欲言又止,很是为难。在工作人员的追问下,刘某在流着眼泪说出了实情。工作人员立即向领导汇报了刘某的情况,并很快得到答复:缓交诉讼费,立即立案。12月10日,刘某在法院执行局拿到了肇事方赔偿的2万多元后,对法官连声地说:“谢谢,法院真好!”
博爱法院实施司法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帮助,向弱势群体倾斜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针对法院诉讼费用收入的减少,该法院院长杨永康动情地说:法院收的诉讼费减少了,但我们和群众的心贴近了。今后,如果是对群众有利的事,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