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下午,焦作市人民陪审员减刑假释审判业务培训班正式开班,这是焦作中院首次就减刑假释审判工作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届时一批专业化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将集体亮相焦作。
焦作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兰华介绍说,“法院之所以开办这个培训班,目的就是要让人民陪审员真正参与到减刑假释审判工作中来,让使司法权最大限度地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平、公正、透明。”
据了解,减刑、假释作为一种刑罚执行变更制度,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罪犯的“第二次审判”,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罪犯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具有浓郁的中国特色。如何保障减刑、假释案件公正和公平,不仅是人民法院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社会热点问题。
去年,焦作中院引进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参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创新之举,引起了省市党委、政府、上级法院和有关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最大程度地让社会民众参与减刑、假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人民监督的做法,不仅避免了人民群众对减刑、假释工作“暗箱操作”的怀疑,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而且可以使人民法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听取多方面意见,使司法权最大限度地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平、公正、透明,让服刑人员心服口服,自觉地积极地接受改造,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笔者从开班仪式上了解到,此次第一批参加培训的人民陪审员共计30人,分别来自党政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都是所在单位和行业的骨干,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培训的内容包括《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规则(试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程序规定(试行)》、《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加减刑、假释案件管理暂行规定》等。经过培训后的人民陪审员将直接“上岗”,全程参与、监督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工作。
一位人民陪审员高兴地说:“这次培训受益匪浅,不仅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更使自己对人民陪审员的地位和职能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我们一定恪守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认真履职,积极参与庭审,认真评议案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法官一起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