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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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残疾青年 免除诉讼费用

  发布时间:2011-01-12 11:13:49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给我们解决了大难题,你们真是我们一家的大恩人呀……”2011年元月10日,立案一庭的法官顶着凛冽的寒风,亲自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免交诉讼费通知单送到王超军家中时,一家人热泪盈眶。

    20岁出头的王超军因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对数千元的诉讼费用,这个贫困的家庭实在无能为力,请求法院能够为他们免除诉讼费用。

    王超军右腿被截肢,左腿主动脉神经也已坏死,为治疗腿伤家里已经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并且债台高筑。因为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不能行走,只能依靠轮椅生活。家中上有80岁长期卧病在床的老奶奶,下有2岁的幼子,一家六口人的生活仅仅依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维持。

    在得知该情况后,焦作中院的法官们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其办理了免交手续,免去其2500元的诉讼费。当收到免交诉讼费通知时,他们用连声的感谢来表达此刻的心情,感谢法院为他们解决了大难题,保障了他们上诉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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