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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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内外应全面视频监控设备防范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发布时间:2011-01-18 08:48:33


    据解放区法院反映,2010年学生在校园遭受伤害导致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急剧增多,从2009年的3起增值2010年的7起,其中寄宿生或初中生在课间打闹和校门口打架导致伤害的案件占60%;在案件办理过程件中,法官到深入到学校调查取证,由于学校视频监控系统不到位,未发现任何视听材料。与此同时,该院组织人员走访调查辖区学校时,发现部分学校没有安装摄像监控设备,有的安装了但是安的较少,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有的是坏了,年久失修,学校领导对此方面的工作也缺乏重视。这样一以来不仅不能防患于未然,而且一旦发生学生课间打闹及校外人员在校门口殴打学生事件,学校无法监控,并及时采取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该院建议

    一是全面排查。由教育主管部门应对辖区学校进行一次排查,对学校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摸底调查,同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监控制度,加强对学校领导的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尽快实施安全监督整改工作。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对资金紧张的学校政府相关部门应给予支持,帮助他们尽快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学校应抽调专人24小时进行实时监控,并从办公经费里预算出每年的维护费用,不能使监控设备成为摆设。

    三是精心设计。由于各个学校的位置及结构不同,主管部门应统一协调设计单位对各个学校的视频监控安置进行设计,不仅要监控重点区域,还要做到监控范围没有遗漏,同时在校门口也安装监控设备,使其能够真正起到安全监管作用。同时还要注重对学生隐私权的保护,尤其是寄宿类学校。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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