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特困当事人在诉讼中感受司法温暖,自2010年6月份以来,解放法院采取多项措施为特困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社会效果效好。截止今年1月初,该院共为14名特困当事人减免诉讼费7100元,免费提供食宿10人次,发放救助金6600余元,无一特困当事人提起上诉或上访。
一是加强诉前化解,免收调解费用。对前来诉讼的特困当事人,该院诉前调解中心主动介入,快速组织双方进行沟通交流,快速调解,尽力在诉前达成调解协议,不但免收其调解费,也减轻其诉累。
二是提供上门服务,节约诉讼成本。对调解不成的特困当事人案件,该院实行“零交费”制,主动缓、免其诉讼费。同时对其实行带卷上门立案、上门送达、上门取证,力争让其在诉讼过程中尽量少跑路、不跑路,从多方面节约其诉讼成本。
三是免费提供食宿,感受司法温暖。该院主动为当天庭审没有结束或确因路远当天不能返回的特困当事人免费提供就餐、住宿,并为其送上案件相关的法律条文资料,让其在感受司法温暖的同时,能安心、明白地打好官司。
四是专项受理,快速执结。由三名执行能力强的干警组成专项执行小组,对特困当事人执行案件即受即查,穷尽措施,快速执结;针对无财产可执行的被申请人,该院主动启动执行救助基金程序,快速为其发放救助金,帮其渡过生活困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