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关注: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 法院要闻

解放区法院“四招”实现行政纠纷协调和工作“开门红”

  发布时间:2011-02-23 16:01:16


    为及时化解行政纠纷,促进官民和谐,今年以来,解放区法院采取“四招”加大对行政纠纷案件的协调和解力度,效果较好。自1月份截止目前,该院共审结行政案件6件,均以协调撤诉结案,协调撤诉率达100%,实现了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的“开门红”。

    一是加大巡回调解力度,实行面对面沟通协调。对每起行政纠纷案,该院行政庭法官在研透案情、找准问题的症结后,主动深入当事人家中和行政单位,用背靠背、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巡回调解,通过与当事人及行政单位领导面对面沟通和情、法、理的思想疏导,力争促使双方在庭前协调和解,快速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搭建平等对话平台,实行圆桌审判模式。对庭前难以协调解决的行政纠纷, 该院法官通过圆桌审判模式,边审边调,以平等对话、情法理交融的方式促使双方找准平衡利益点,自愿达成和解意向,协调解决矛盾纠纷,达到双赢效果。

    三是领导参与协调,力争快速有效解决。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疑难行政纠纷案件,该院院长亲自参与协调,主动与当事人及行政单位领导进行沟通联系,寻求一套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调和解方案,以便快速有效地解决行政纠纷。今年1月份,该院院长亲自协调解决一起上访行政纠纷案,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四是开展行政案件观摩庭,巧借外力协调解决。对于争议较大又不宜判决的行政纠纷案,该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旁听观摩行政案件庭审,并在庭后邀请他们参与调解,利用其社会影响力和公平性,联动协调,化解矛盾,力争行政纠纷协调解决。

责任编辑:朱建锋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邮编:454001
联系电话:0391-3386111
豫ICP备12000402号-2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