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温县法院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创新接受监督的方式,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委员的监督,有力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实行量化动态考核。建立和完善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等,并将各项制度纳入到绩效考核管理当中,作为硬指标对各部门进行动态量化考核,确保审判活动的公开化。
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加强督办和反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明确承办部门,加强督查,确保按时、优质办理好,并及时向人大代表反馈。今年在县人大政协两位会上,该院共征求人大代表意见12条,全部落实到了相关部门和干警。
三是建立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度,促进司法公正。聘请50名人大代表加入人民陪审团成员库,在审理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对案件事实进行评议,为法庭评判提供参考,使审判更加合情合理。
四是实行院长接待人大代表制度,认真接受评议和监督。在人大代表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法院的重大工作部署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等与法院沟通时,由院长、副院长负责接待,听取意见,及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