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人民法院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法官爱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 选择典型案件,扎实开展巡回办案活动,让老百姓看得见、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以此进一步方便群众、宣传法制、转变作风、服务民生,将主题实践活动落到实处。5月20日,该院巡回审判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母子间以及兄妹间因家庭房屋继承而产生的纠纷,在顺利审结该案的同时,也给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家住山区已79岁高龄的许老太育有一子四女,均已成家,许老太与儿子林某住在一起。2004年许老太到女儿家居住至今。2008年3月27日许老太及四个女儿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被告林某对原告许老太不尽赡养义务,不让其回家居住,起诉要求继承林某现居住的三条洞及六间平房。
中站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了解到许老太的公公建成三条洞及六间房,后许老太的公公、婆婆相继去世,房屋由许老太及丈夫继承。2006年其丈夫去世后,未对房屋进行分割,现其58岁的儿子林某在该处居住并对房屋进行了整修。同时,许老太与儿子、其外孙女与儿媳之间已为家庭琐事打过不下三场官司,双方对立抵触情绪较大。为了避免其家庭关系进一步恶化,最大限度地挽回亲情,更好地促进家庭和睦,使老年人能得到人性化的关照,更有效地保护老年人的合法利益,法院在开庭前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先后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但效果都不理想。
考虑到林家几代人都居住该村,在当地颇有一些影响,而该案所起纠纷在农村较为普遍,如果巡回审理,现场办案,则不但能增强法院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方便当事人诉讼,还对村民们具有典型的教育意义。法院最后决定在当地进行现场开庭审理。
谁知就在合议庭组成人员刚刚入座,审判长准备宣布开庭之际,法庭上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被告林某突然冲到原告席上,抱着母亲许老太,痛哭流涕,恳求母亲能够原谅自己,并请求不要分散祖辈留下来的房产。看到儿子悔过流泪,做母亲的许老太也不禁失声痛哭起来,旁观者无不为之动容。法官见此情景,感觉到双方还有调解和好的希望,遂决定先不开庭,当即由主管民事工作副院长、民一庭庭长、承办法官多次对原、被告进行背靠背、面对面的调解,并让原被告的几位长辈亲朋也参与调解。通过法理开导、亲情回眸等方法,经过近3个小时的调解,林某向其母亲表态,从今往后一定会好好地孝敬母亲,并承诺自愿放弃现住房屋中属于自己的那份继承权,全归在母亲名下,母亲认为自己孝顺,就让其居住;反之,母亲可以随时将其撵出家门,决不食言。看到哥哥重新改过,几个妹妹也同意放弃各自的房屋继承权,将房屋统一归在母亲名下。
许老太想起儿子林某以前的种种不是,每每落泪,怕这次事情结束后,又出现反复,不敢答应儿子。法官告知许老太,不是仅凭其儿子一个人说说就完事了,法院是要制作调解书的,如果其儿子不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许老太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经耐心劝导后,老太终于松口,表示只要儿子今后对待自己更贴心一些,其愿意与被告和解。当即,双方订立了调解协议,笑容重又回到许老太的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