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关注: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 法院要闻

市中院民二庭五项措施抓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1-03-04 14:22:11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重要内容和迫切需要,也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保证,对于促进司法公正、树立法院风清气正良好形象、维护司法权威性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市中院民二庭按照院党组的要求并结合本年度我院开展的“廉政建设年”活动,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五项措施:

    从宗旨意识入手,努力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法院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妥善审理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创新符合当地工作实际、符合良善民俗风情的司法便民措施,着力维护群众权益,依法妥善审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民生案件。

    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努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庭长作为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法官签订“廉政承诺书”,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上下协调、全员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格局。

    从廉政教育入手,确保廉政意识深入人心。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思想道德、廉政法规、领导干部作风及廉政文化教育,使每个法官时刻绷紧防腐拒变这根线,切实做到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公正、廉洁”的价值观、“司法为民”的权力观。

    从制度建设入手,把廉政建设融入审判工作,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从最基础环节和最基本要求出发,重点解决当前法院司法活动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同时认真研究分析审判工作的特点,找准防腐管理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把好关口。

    从强化监督入手,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措施的落实。要发挥内外监督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内部监督,即发挥廉政监督员的作用,把强化自身内部监督制约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及时发现苗头,提出建议,防范于未然;二是发挥外部监督,即加强全社会对法院审判的监督,通过走访人大代表、群众等方式征求意见和建议,将审判工作时刻置监督之中,用群众的监督和要求,树立“清正、廉明、公正、为民”的司法形象。

责任编辑:朱建锋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邮编:454001
联系电话:0391-3386111
豫ICP备12000402号-2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