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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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法院“四优先”为残疾人撑好维权伞

  发布时间:2011-03-14 08:09:48


    为方便残疾人诉讼,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解放区法院在审理涉残案件过程中,采取“四优先”全力为残疾人撑好维权伞,受到残疾人的好评。截止目前,该院共巡回审理涉残案14起,调解12起,协调解决残疾当事人困难问题3件。

    一是优先接待调解。对前来咨询的残疾人,该院实行优先接待制,主动为其提供法律咨询;需要调解的,由诉前调解中心选派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深入残疾人家中,入户沟通调解,力争诉前为残疾人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优先立案送达。对调解不成的涉残案,该院简化立案手续,采取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的方式,快速立案,优先送达,尽力减轻残疾人诉累。

    三是优先巡回审判。对所有涉残案,该院巡回法庭优先受理,主动上门巡回审判,入户边审边调,调解成功的,当庭出具调解协议书。难以调解的,则就地审理,当场判决,当庭发放判决书。

    四是优先执行返款。该院抽调三名执行能力强的干警组成涉残案专项执行小组,专人接收,优先执行,力争以最快的速度执结;同时,对执行到的涉残执行款,优先派车派人快速上门,及时返款。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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