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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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法院针对司法建议反馈率低提出三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1-03-18 14:28:08


    司法建议工作作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途径,可以有效地帮助行政机关堵塞制度漏洞、弥补工作过失,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及社会纠纷的发生。近三年来,孟州市人民法院共向有关行政机关发送27份司法建议,但得到反馈信息的仅有8份,反馈率不足三成。针对上述问题,孟州市人民法院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发现司法建议反馈率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司法建议不具有法律强制力,被建议单位往往把司法建议当成一纸空谈,仅作为一种建议或者是一个单位对另一个单位的投诉,就更别说认真改正进行反馈了。

    二是司法建议工作存在着不规范、不严谨的地方,同一个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的格式都不统一,说理不充分,内容空洞,同时,大多数法院在发送司法建议的程序上也很不严格。

    三是司法建议未被群众所认可,很多人不理解司法建议的概念,不明白司法建议的用意,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甚至觉得司法建议是“多管闲事”。

    针对以上问题,孟州市人民法院建议:

    一是通过立法赋予司法建议法律强制力,可以通过修改民事、行政、刑事三个诉讼法,明确规定司法建议的适用范围、被建议单位的反馈义务以及对司法建议不作为的法律责任等。

    二是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可下发相应的司法解释,规范司法建议统一格式和发送程序。同时,可实行司法建议备案登记制度,对法院把发送的司法建议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如发现被建议单位对存在问题无动于衷,可向其上级单位或具有监督职责的相关部门通报,请其予以督促、检查,以促进司法建议效果的实现。

    三是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司法建议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让公众了解司法建议的真正目的、作用,消除一些人对司法建议的不解与抵触心理,提高法院司法建议的反馈率。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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