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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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法院救助特困当事人在春天里

  发布时间:2011-03-22 16:13:48



    3月22日上午,春风拂面,阳光和煦,温县北冷乡特困当事人李某在温县法院法官手里接过救济款后,激动地握着法官的手说:“感谢法院一心为群众着想,解了我家的燃眉之急。”这是温县法院今年对群众开展司法救助以来,当事人在这个春天里感受到的别样温暖。

    1987年,李某在信用社借贷未还后,信用社起诉其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调解后,李某仍未按照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为此信用社申请强制执行。期间,温县法院将其实施拘留,李某履行了还款义务。但是之后,李某却开始上访,说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实体和程序错误,要求法院对其进行赔偿。由于多年的上访信访,李某家庭一直难以得到维系,生活贫困,儿子30多岁仍未成家。该院法官在接待李某后,对其寄予深切的同情,一边组织人员做其罢访息诉工作,一边积极为其争取救助资金。最终,李某幡然醒悟,认识到长期信访给自己生活造成的困难。与此同时,该院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迅速为其筹集了5万元的救助款发放到李某的手中。

    今年元月以来,为解决特困当事人困难,温县法院在温县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设立了特困当事人救助基金,专门用于对交通肇事当事人、孤寡老人、残疾人进行司法救助,化解他们心中的积怨,解决了他们的生活困难。目前,该院共为5户特困群众发放贫困救助资金12万余元,受到了群众的称赞。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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