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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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法院“五加强”力促执行和解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1-03-22 16:16:57


    为加大执行和解力度,促进和谐执行,今年以来,解放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加强五个方面,力促执行和解,初显成效。截止目前,该院共执结98件,其中执行和解50件,和解率达51%,到位金额75余万元。

    一是加强执前摸底,制定和解预案。执行人员接手案件后,主动与主审法官、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联系,深入了解案情,找准执行切入点,摸清被执行人的思想动态,因案施策,制定执行和解预案,为执行和解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沟通疏导,力促和解解决。根据执行和解预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让双方当事人互相了解履行需求和给付能力,并从法、情、理三方面疏导当事人思想症结,消除双方心中误解,力求能使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主动履行。

   三是加强联动协调,合力促使执行和解。对不易强制执行的“钉子案”、“骨头案”,该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当事人所在居委会主任参与执行和解,利用他们在民间的社会关系网络和影响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实现和谐执行。

    四是加强警示教育,以促自觉和解。该院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典型性案件执行及重大执行活动,营造大执行氛围,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执行和解;同时对于被执行人有抵触心理或行为的,该院积极用强制执行典型案例对其进行警示教育,以促当事人能权衡利弊,主动和解履行。

    五是加强绩效考核,建立激励机制。今年年初,该院出台规定,将执行干警执行和解案件数量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并按执行和解的件数给予以奖励,以激发执行干警的内在动力,使每案能走上先和解再强制执行这一良性轨道,力争执行案件和谐化解。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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