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关注: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 案件快报

手头缺钱骗网友 妙龄少妇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03-28 08:17:03


    一女子手头缺钱,没钱用时偶遇有钱的网友,灵机一动设局诈骗。昨日,焦作山阳区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件,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23岁的张某是一个正在哺乳期的家庭妇女,孩子仅5个月大。每天在家看孩子让张某的生活枯燥无味,再加上自己怀孕后就辞去了工作,手头有点拮据,看到满大街衣着光鲜的年轻男女,张某很是羡慕。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网上结识了同城中的一个女孩。闲聊之中,才知道这个女孩叫小凡,两人还是小学的同班同学。

    小凡如今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因为是小时候的同学,小凡就不像对待其他网友那样心怀戒备,对张某说了自己的近况。当张某听说小凡是那家保险公司的业务骨干后,张某觉的小凡是有钱人,就动了骗小凡钱花的心思。于是,张某就以给孩子办保险为理由,将小凡约到一家饭店吃饭。

    在吃饭的过程中,张某看见小凡用的手机挺高档的,就以打电话给妈妈为由,借小凡的手机用。张某拿着手机边打边走出了饭店门。出门,张某就打的扬长而去。在饭店左等不来右等不来的小凡,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第二天张某带着孩子在超市买东西时被警方抓住,经鉴定,该手机价值3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张某当庭自愿认罪,又系初犯、偶犯,故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朱建锋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邮编:454001
联系电话:0391-3386111
豫ICP备12000402号-2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