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克服执行难问题,今年以来,解放区法院执行工作中,采取“四个借助”助推执行工作,营造大执行格局,效果较好。截止目前,该院共执结99件,其中执行联络员参与执结15件,区政法委参与解决“骨头案”5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和解11件。
一是建立执行联络员网络,借助群众力量给力执行。该院聘请102名人民调解员作为执行联络员,利用其人缘地缘优势和较强的调处能力,协助执行干警查找被执行人的执行信息,做好教育和引导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思想工作,借助群众力量助推执行。
二是建立定期沟通汇报制度,借助组织力量给力执行。该院定期向区党委、政法委汇报执行工作情况,并对一些不易强制执行的“骨头案”“钉子案”逐案加以说明,以借助上级领导部门的组织协调职能,及时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使骨头案、钉子案及时有效地得以解决。
三是建立执行震慑制度,借助联动给力执行。与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建立执行联动震慑机制,加大执行案件信息信息资源的共享,并通过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出境、日常消费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四是邀请多方参与,借助社会力量给力执行。对于不易强制执行的案件,该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当事人所在居委会调解员参与案件执行和解,并利用其在社会地位影响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