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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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扮男装恋爱 骗取钱财获刑

  发布时间:2011-03-29 15:18:44


    37岁赵梅以男子身份网上征婚,骗取修武县李女现金3万元。3月28日,修武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梅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08年7月,身为女性的赵梅以男子的身份在互联网上征婚,与被害人李女相识后建立了“恋爱”关系。赵梅为取得李女的信任,就花费1000多元购买黄金首饰送给被害人李女。随后,赵梅女扮男装多次从郑州来到修武与李女“约会”,李女便将赵梅当做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听之认之。2009年4月,被告人赵梅以自己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先后两次骗取李女现金3万元。几个月之后,李女发现自己上当后向赵梅要钱,被告人赵梅退还给李某1万元钱,剩余2万一直不给,李女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赵梅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男性身份与被害人李女谈“恋爱”,后又虚构其公司资金紧缺的事实向李女借款。被害人李女借给赵梅钱的行为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受欺骗所致,因此,被告人赵梅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诉判决。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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