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年月份,一位65岁的老太太到法庭,含泪诉说了她的遭遇:她和老伴共养育一子三女,现均已成家。前些日子,老伴生病住院,共花去医药费8000余元。老两口以务农为生,家中少有积蓄,这笔费用实在难支付。找到儿子,儿子说要和3个姐妹分摊。而女儿们说,自己已经出嫁,娘家的事不该出钱,双方各执一词,相持不下,他们都不准备付医药费。
孟州市人民法院第三中心法庭随为老人立了案,考虑到老人多住一天院,就会增加一天费用,解决此案宜早不宜迟。于是,办案法官当即骑着摩托车和老太太一起来到她家里,召集4个子女现场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女儿们反映,父亲有一笔土地承包款,这笔款父亲交给了儿子,所以父亲的医药费就由儿子一人承担。而儿子认为,父亲的医药费自己虽有能力承担,但三姐妹应该与他分担一部分。摸清双方态度后,办案法官对双方进行了劝导,请子女们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自己年老生病住院,交不起医药费出不了院是什么心情?法官还向双方讲解了婚姻法,指出男女平等,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法官入情入理的一席话说得其子女们心服口服。最后,法官又因势利导,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儿子将父亲的5000元的土地承包款拿出来作为老人的医药费,余下的费用由儿子承担1000元,3个女儿承担2000元。第二天,儿女们履行了协议,老人在子女的陪伴下结清了医药费,高高兴兴地出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