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办案前松后紧、年底突击结案、年底当事人立案难等突出问题,孟州法院专门出台了《孟州市人民法院关于实施均衡结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推进均衡结案管理机制。
一是强化干警均衡结案理念。孟州法院要求全院干警树立均衡结案和高效高质办案理念,使办案人员从思想根源上彻底摒弃“前松后紧”的思维定势,引导法官深入认识均衡结案与提高案件质量、效率之间的关系,提高大家实现均衡结案的自觉性。
二是创新均衡结案举措。孟州法院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标的大小等将案件进行审前分流,扩大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纠纷等案件的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充分运用调解方式快速结案。在推行“繁简分流”的同时,将案件分包到人,在快速结案的前提下确保司法公正,确保案件质量。
三是实行月、季的动态考核。孟州法院将均衡结案指标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在每月召开的院长例会上通报各业务庭办案进度,对每月结案率和个人结案数排名前三的庭室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低于全院平均水平、未结案量大的庭室进行警示教育,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
四是营造“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孟州法院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均衡结案情况通报及表彰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审判运行情况分析会,并在每年度的总结表彰大会上对本年度表现突出的干警进行总结、分析和表彰,会上将干警的均衡结案率进行排名,让每一名审判人员清晰地看到自己的位次,充分的认识自己的差距,激发大家的进取心和荣誉感,形成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