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焦作两级法院召开了“廉政建设年”转段工作现场会,焦作中院监察室、机关党委及10个基层法院的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30余人参加了会议。焦作中院纪检书记王安平在回顾总结了第一阶段工作情况后,安排部署了第二阶段工作,并将重点锁定在了“八查八看”。
会前,焦作中院组织参会人员集中到山阳区法院、温县法院进行现场观摩,认真学习了两家法院廉政建设年第一阶段工作经验,参观了司法公开栏,体验了廉政文化氛围,了解了廉政学习情况等。
焦作中院纪检书记王安平在“廉政建设年”转段工作现场会上对两家法院廉政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山阳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对全院的“廉政建设年”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对活动进行了大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院内廉政文化氛围也比较浓厚,司法公开措施做的很好,干警精神风貌、司法作风积极向上。温县法院党组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及时召开了全院动员大会,措施得力,责任明确,宣传发动阶段取得较好的效果,干警学习笔记、心得体会都做的比较认真,考试组织的有序,达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这些方面值得我们大家肯定、学习,这也是我们开这次现场会的主要目的,促进各个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交流与提高。
针对“廉政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如何开展这一问题,王安平强调:从4月1日到6月30日进入第二阶段,即查摆剖析阶段。查摆剖析的主要任务是查摆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自查自纠、深刻剖析、组织核查、建章立制等方式,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掩盖,查摆认真,分析透彻,措施得力,整改到位,重点要开展“八查八看”。
一查服务大局意识,看是否能够把自己的岗位职责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坚定政治信念,正确执行院党组的决议和决定。是否存在我行我素,孤立办案,就案办案,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个人天下第一”思想。
二查执法为民意识,看是否能够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把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对待案件当事人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态度冷、横、硬的现象。
三查公正廉洁司法意识,看是否能够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败侵蚀。是否存在插手过问职务外案件,牵线搭桥,互相说情,干扰办案,不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滥用强制措施,野蛮粗暴执法的行为。
四查思想道德观念,看是否能够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是否存在好逸恶劳、腐化堕落、道德素质低下,沉迷于金钱主义、享乐主义的休闲之风、庸俗之风,追求低级趣味的奢靡生活方式,大吃大喝、参与赌博等行为。
五查厉行节约思想,看是否能够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是否存在预算支出管理不严,财务公开措施不到位,采取各种方式规避制度约束,私设“小金库”,公务活动中追求豪华、讲求排场,巧立名目过度消费、奢侈浪费;公车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费用的情况。
六查作风纪律表现,看是否能够按照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不断增强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是否存在脱离实际、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作风浮漂,工作拖延推诿、办事低效,纪律松散,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溜岗脱岗、窜岗扯闲、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工作日中午饮酒、酗酒闹事,酒后(醉酒)驾车等现象。
七查“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看是否能够对照自身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存在廉政学习制度流于形式,支差应付,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反腐倡廉工作要求不严、管理不到位,对不良倾向听之任之,好人主义严重等问题。
八查廉政规定落实情况,看是否能够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高院“十条禁令”和《廉政准则》等廉政规章制度。是否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甚至徇私枉法、索贿受贿,规避回避制度,直接或变相经营公共娱乐场所,为非法经济活动、黑恶势力提供保护等问题。
“八查八看”基本涵盖了近年来反腐倡廉工作的大部分内容,目的就是为了筑牢惩防体系,彻底解决法院队伍存在的各种不廉洁问题。各法院要对照要求,认真组织干警开展八个方面的自查自纠,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