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人民法院为全面提升案件调解质量和调解率,积极发挥和提高法官的调解语言及调解技巧,运用一切调解方法,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全力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一是在讲好调解开场白上下功夫。写好文章有一句话,叫做“好的开头,成功的一半”,做好调解工作的开场白,也如文章的开头一样重要。当事人之间因为纷争起诉到法院,大多都情绪很激动,有的粗暴蛮横,有的急躁不安,有的郁闷痛苦,有的绝望无助。这种情况下,开场白要说一些稳定当事人情绪的话,比如“问题已经发生,我们总要找到解决的办法,希望大家都冷静下来,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尽量不伤和气地解决问题。”“远亲不如近邻,大家都应该向前看,冤家宜解不宜结”等等。讲开场白要求办案法官一定要细心揣摩当事人的心理和情绪变化情况,掌握火候,区别对待,用恰如其分的语言为后期调解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在语言亲和力上下功夫。语言是传播信息、交流感情的工具,对法官来讲,语言更是一种无形的动力。这种动力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如果将语言运用得巧妙、得体,就能达到缓解矛盾、消除隔阂的目的。所以,在审判实践中,同样的案件由不同的法官去审理,对语言运用的方式不同,将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当事人也是人,他们面对民事纠纷本来就一腔怒火或满腹“冤屈”,有的理直气壮,有的忐忑不安。这时,如果办案法官找不好切入点,一句硬邦邦的话就可能将事态推到难以挽回的地步,将当事人挤到“死胡同”,使案件的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如果法官以温和的语言亲切地切入令人头疼的案件,当事人心里暖流涌动时,会很自然地表达出最真实的想法,这就给调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对于最终的调解成功,无疑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在语言的针对性上下功夫。在做调解工作的过程中,法官切忌总是一副严肃的面孔,不能一直把法律的严肃性写在脸上,挂在嘴边。最好是置身于当事人之中,尽量以平等的口气进行交流。面对势不两立的当事人,可以适时插入一些自然得体的风趣话,这样,能够很好地调节紧张气氛。法官说出的具有教育性的幽默风趣的话,能够让当事人体会到亲情和善意,从而缩短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增加相互间的信任程度,使调解难度降低。
四是在讲话的公正性上下功夫。法官做调解工作不同于民间调解,因为法官的言行在群众心目中往往是代表法律、代表法院的。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如果法官一句“你这样是没有道理的”,不仅会使对方当事人抓住道理不放,也会让被指责没有道理的一方当事人很没面子,从而破罐破摔,即便错误也坚持到底,产生“看你法官拿没道理的怎么办”的想法。这就要求法官在调解中尽量使用最严谨的语言以保持公正的立场。坚持依据事实和法律说话,既不能无原则地“和稀泥”,也不要先入为主,对是非曲直妄加评论。调解中,法官要将当事人的主张、证据、观点、理由做全面的分析,在评价双方当事人或案件的是非曲直时,要注意不偏听偏信任何一方,不使用带有倾向性和强迫性的言辞。在没有掌握充分的证据之前,绝不轻易地、草率地下结论。如果掌握不好这一点,过早地下结论,不仅会失去当事人的信任,还很容易造成当事人对法官有意见,甚至跟法官“打官司”。
五是在讲话的原则性上下功夫。调解结案是法官的心愿,但也不能为了追求调解结案违反原则、突破底线,让当事人把法官看成“跳梁小丑”。首先,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有些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存在着急于求成的心理,“哄人”、“骗人”、给当事人开“空头支票”等等。如果为了片面追求调解结案而予以支持,虽然能够调解结案,但有悖法律,最终是“案结事不了”。其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有些法官在调解时经常拿出“调解不成死不休”的劲头,态度有失平和,语言也显急躁。案件的调解本来就是对法官和当事人耐受力的考验,对当事人还是一个艰难的取舍过程。所以,调解过程中的反悔是常有的。有些法官面对当事人反悔大为光火,对反悔的当事人讽刺、挖苦、训斥,甚至暴跳如雷,殊不知,这样的做法只能火上浇油,形成法官将意志强加于人的印象,不仅不能调解结案,还会如“跳梁小丑”,严重影响人民法官的形象。
六是在讲好结束语上下功夫。化解纠纷接近尾声或者调解结束后,讲好结束语,也如作文好的结尾一样,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结束语可以讲一些热情诚挚、鼓舞人心的话语。比如对邻里纠纷案件,可以说“不愉快的事情过去就过去了,日子还长着呢,以后大家还是好邻居、好朋友,搞好团结,互相帮助,共同发财。”另外,如果调解协议涉及执行内容的,对被执行方也要讲清楚,要严格按照协议执行及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以促进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协议。法官讲好结束语,往往能在当事人心灵深处打下烙印,产生震动,令其难以忘怀,并且有利于调解协议的顺利执行以及双方当事人日后的团结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