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最高法院、省高院关于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4月11日,焦作中院组织全市法院院长及中院全体干警召开了全市法院审判管理推进会,明确提出了审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不断推进审判管理创新”的“四化一创”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审判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会上,焦作中院纪检组长王安平宣读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审判执行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以规范审判管理运行机制,科学构建审判管理工作体系,提高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全面实现精细化管理,不断创新审判管理理念、管理机制和方法,提升审判工作整体质量、效率和效果为工作目标,通过深化审判执行管理,切实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焦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金贵就如何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审判执行管理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深刻领会上级精神、全面把握形势要求,充分认识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充分肯定成绩、正确面对问题,切实增强深化审判执行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审判管理各项工作开展。一是推进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各基层法院要参照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的机构设置,积极协调地方编委等部门,确保在6月底前全部成立正式编制的审判管理办公室。二是加大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快审判管理系统联网工作,加强审判管理系统软件的培训应用。三是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强化流程节点监控,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四是加强审判执行科学管理,强化各项制度落实,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果。五是强化办精品案意识,开展精细化审判管理,不断提升审判执行管理工作水平。
四、切实加强领导,注重协调配合,确保审判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