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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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法院严格审判监督促公正执法

  发布时间:2011-04-13 15:31:53


    博爱县人民法院为确保案件高效、公正的审结和执结,将审判监督贯穿在整个审判环节,严格监督法官在审判工作中作风拖拉、效率底下,用多种制度约束法官审判行为,使案件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更加流畅,明明白白,提升群众的知情权和满意度,从而带动队伍建设、公正执法、廉政监督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博爱法院在案件进入法院之际便是监督的开始,从源头上将廉政监督的触角伸向审判的各项环节,使审判活动全程在阳光下操作。在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案件主审法官必须对审监、纪检签订审限和廉政承诺卡,使案件在规定时间内审结,并不得接受当事人吃请等违纪行为。为规范法官审判行为,要求案件审判法官做到文明审判,文明用语,言语规范,自我约束,坚决杜绝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对案件双方当事人粗鲁提问,大声呵斥等不文明行为。为使审判监督具有可操作性,该法院对案件实行严格考评,坚决做到公正审判、公正判决,并制订了《案件审判监督考评办法》,针对性对审判审判中出现的发还、改判、再审等审判情况进行细化管理和考评,对因审判失误发生当事人上访的将对审判法官进行责任追究,同时,还结合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博爱法院实施审判严格监督,公正司法,案件审判质量明显上升,今年一季度,该法院在审结的460件案件中,超审限为零,一类卷占98%,改判、发还或再审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55.2%,。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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