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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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桌旁插的一句话 竟然惹祸上身

  发布时间:2009-05-25 15:17:24


    李某没想到,在旁观看打牌时插的一句话,竟然惹祸上身,被同村的孙某持刀砍伤。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起故意伤害案,判处被告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李某与孙某同属一个村,邻里之间无事闲暇时会聚在一起打牌。2008年11月19日上午孙某在打牌时,在旁观看的李某插手支招给孙某打牌的对手,至使对方赢得了此局,而心胸狭窄的孙某为了此小事竟然怀恨在心。于当天下午,孙某酒后来到李某家中,于李某发生争执,怒火在心的孙某返回其家,便持刀重返李某家,对李某进行抡砍,至使头皮裂伤。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孙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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