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促进“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温县法院克服刑事审判“高高在上、居高不下、居高临下”千篇一律的工作特点,积极将马锡五审判方式引入到轻微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中,不仅有效避免了“判而无赔”的情况发生,而且增进了双方当事人的谅解,促进了案结事了、案结事好。
一是在刑事审判中突出便民举措,体现司法温情。该院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种便民服务措施,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和聋哑当事人,开展上门调查、送达,并为其设立了专门的审判席、助听器等,体现人性化关怀。同时,该院刑事法官还以“大走访”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判后答疑活动,通过回访当事人,或利用电话、短信和网络等现代通信联络方式,安抚当事人的纠葛心理,督促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今年元月以来,该院刑事审判庭走访12件当事人,赔偿部分全部履行,全部服判息诉。
二是坚持到案发地开庭,促进矛盾化解。对是非明确,被告人又不愿赔偿的案件,坚持到案发地、到群众所在的村、街道开庭,让群众明辨是非,利用旁听群众的舆论压力,促使被告人认识错误,积极悔改,尽快赔偿受害人,使被害人的权益得到及时保护。今年第一季度,该院共选取4例典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到村中开庭,全部当庭解决,当事人和群众均表示满意。
三是强化和谐调解,增强办案效果。建立赔偿与量刑的联系,对轻微刑事案件(人身伤害、侵财纠纷等)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采取“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通过调解促进被告人及时悔过,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同时依照被告人的态度酌定从轻量刑,消除不稳定因素;为增强办案效果,该院还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撤率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规定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不能低于85%,以提高刑事审判人员做好调解工作的积极性。第一季度,该院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全部调解,调解率达100%。
四是建立多方参与机制,增强办案效果。对双方抵触较大,当事人难以达成一致赔偿协议的案件,该院采取邀请在群众中威信高、影响大的基层干部、民调人员、乡亲相邻、亲戚等参与,让双方在乡情压力下尽快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