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中院立案二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双方当事人均信访的案件,当事人当庭履行了调解协议,一方收到了赔偿款,一方撤回了再审申请,两起信访案就此化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2000年原告酒后驾驶二轮摩托与被告驾驶的小货车相撞,公安机关认定原告负主要责任,被告负次要责任。原告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各种损失30558.2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多方查找线索,最终仅执行了5000余元。为此,原告多次向有关机关反映执行难问题,不断上访。被告在收到判决书后,认为驾驶车辆是是职务行为,不应该由自己承担民事责任,不断上访,又向焦作中院提出再审申请。
承办法官在收到被告的再审申请后,认为此案如果单纯就案办案,可能会使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两人可能又会走上信访的老路,给社会增加不稳定因素。承办法官一方面认真查阅了卷宗材料,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理由,吃透当事人上访的原因,了解矛盾的根源;另一面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解释法律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指出双方再闹下去,不仅要承受巨大精神压力,而且经济上也会受到严重损失,最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理解对方,愿意让步,达成了和解协议,当庭被告就将赔偿款交付原告,并撤回了再审申请。矛盾双方握手言和,两起信访案一并化解。
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一直是焦作中院重点抓住不放的工作,立案二庭严格要求每个干警深入了解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多做工作、早化解。今年已有多起申诉案件经调解,撤回申诉申请,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