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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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民二庭迅速组织学习强力推进两项活动扎实开展

  发布时间:2011-04-27 15:54:17


    4月27日下午,民二庭积极召开庭务会,认真学习讨论江院长正在全市法院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暨“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为确保该两项活动的有效开展,针对本庭室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每周召开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树立“三个至上”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用好审判权。认真负责地办好每起案件,由廉政监督员监督,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使当事人发自内心的服判,进而避免信访,减少案访率。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审判质量。关于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定期组织案例研讨,努力提高解决疑难案件的能力;针对当事人信访、人大交办、领导督办的案件,采用庭长监督、承办法官负责制,对于久拖未决的案件由承办法官及时作出裁判,已裁判当事人不满的由承办法官做好判后答疑及信访稳控工作。

    加强纪律建设,增强活动的实效性。一是在审判过程中,要着装规范、举止文明,杜绝“冷、横、硬”的态度,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和突出的问题。二是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的规定,避免权钱交易和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三是严格规范审判管理,增强责任心,在审限内积极调解,调解不成,及时判决,避免案件久拖不结、严重超审限。合议庭认真研究案件,慎用发还,对确需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庭长严把质量关,力争尽早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四是注重信访工作,对当事人信访的案件,由包案领导、庭室领导、承办法官层层负责,坚决避免相互推诿和杜绝出言不逊斥责的现象,认真对待、及时解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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