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变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现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放区法院采取五项措施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力争改善执行环境,破解“执行难”问题。
一是加强诉前财产保全,掌握执行主动权。针对民间借贷、赔偿纠纷等涉及财产的案件,该院在立案、审理期间,主动提醒原告积极提供被告的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掌握执行主动权,能及时执行到位。
二是健全财产申报、调查制度,深查财产线索。该院出台规定,细化财产申报、财产调查环节,并根据不同案件、不同当事人,采取针对性措施,以审计执行、悬赏执行等方法深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以确保及时执行。
三是建立联动制裁机制,合力促使履行。与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实行执行案件信息资源的共享,并通过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出境、日常消费等手段,加大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制裁力度,合力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四是建立执行联络员网络,深挖执行线索。积极争取区委、政府支持,在辖区办事处、社区、村设立审判执行工作联络站,聘请社区、村委会治保主任为执行联络员,发挥其人缘地缘、信息灵通优势,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下落、财产等情况,及时破解被执行人的反规规避行为,快速执行到位。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大执行”氛围。借助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反馈活动中的典型案例、成功经验;同时对有履行能力、却恶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在震慑的同时,警示其他有规避思想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