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甚好的姐弟俩因房子问题,反目成了冤家,双双走上了法庭。在焦作解放区法院法官耐心调解下,4月28日,姐弟俩终于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重续上血缘亲情。
2005年8月,李萍在焦作市某小区买了一套住房,并在房管局办理了房产证,因她有其它房子而闲置没有居住。2006年,李萍看到母亲住房比较紧张,就让母亲到此房中居住。2007年,李萍的亲弟弟李军因房子拆迁无地可住,母亲看到心里,疼到心上,就让儿子李军一家搬到此房中和自己一起居住。一转眼三年,到了2010年,因李萍所住的房子需装修,没有房子可住,而弟弟李军的房子也已买好,于是李萍就和弟弟李军商量,让其搬出。但弟弟李军却说是母亲让其来居住的,房子是自己的,李萍无权催房,并以各种理由拒绝搬出。自此,亲姐弟俩反目为仇,互不相让。李萍在多次催要无果后的情况下,于2011年2月,走进解放区法院,将自己的亲弟弟李军告上法庭。
解放区法院在受理此案后,马上将此案移交到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张倩手中,该法官仔细研读案卷后,发现此案事实简单、证据确凿,如果判起来非常简单,但一旦判决,不仅斩断了亲姐弟俩的亲情,对后续执行也不利。为了重续姐弟俩的亲情关系,她下决心调解好此案。于是她当即与案件当事人的姐弟俩进行沟通联系,并多次对姐弟俩进行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但弟弟李军始终不愿搬出此房。但从给被告李军做思想工作的交谈中,该法官发现李军比较听从母亲的话,也许可以借助其母亲的力量来调解此案。于是,4月28日,该法官就组织姐姐李萍、弟弟李军再次进行面对面调解,同时也邀请其母亲参与调解。在该法官的法律释明下,在其母亲的亲情俗理的劝解下,最终促使姐弟俩当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弟弟李军同意在2011年7月之前搬出此房,交付给姐姐李萍。
自此,这起因房子纠纷而使姐弟俩反目成仇的案件,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文中当事人名字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