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区人民法院以确保案件质量和维护稳定为重点,以“快审快结、均衡结案”为目标,严把“四关”,实现刑事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良性互动。
严把质量关。该院高度重视刑事案件办案质量,要求所有承办刑事案件法官,务必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坚决杜绝违反法定程序现象发生并严格责任追究;注重做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加大调解工作力度,适时进行调处劝导、释法析理,减少对抗,扩大包容,增进各方对判决的理解和认同,促进案结事了、和谐司法。
严把效率关。该院在刑事审判中,优化工作程序,实行简易案件快审快结,疑难复杂案件精益求精,确保均衡结案。同时,该院以提高审判质效为目标,以加强审判管理为手段,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审判程序,按照审判质效评估要求,健全制度,推行案件评查中的“承办法官负责制”,增强法官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坚决杜绝超审限、超期羁押现象发生,严格控制延长审限案件。
严把廉洁关。该院坚持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廉政教育和工作责任制,构建 “廉政防火墙”,确保队伍清正廉洁。狠抓学习教育不放松,筑牢“廉政思想防火墙”,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和示范教育,运用大、要案进行警示教育,做到教育不停,警钟长鸣,以昂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作风建设督查不放松,筑牢“廉政行为防火墙”,院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督查,塑造法院“公正、廉洁、为民”良好司法形象;廉政考核不放松,筑牢“蒙混思想防火墙”。制定廉政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细化考核标准,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从廉政、作风纪律等方面对干警按季考核,最大限度促使干警自觉守住公正廉洁执法底线。
严把审核关。该院在刑事案件裁判前,严把层层审核关,确保程序合法,实体公正。要求具体承办案件法官,把好裁判关和法律文书校对关,做到裁判“三思而后行”。要求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合议庭组成人员,严把认定事实关、评判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做到准确下判,审判庭负责人对裁判内容和结果要认真审核,院领导在签发裁判文书时亦要认真负责审查,把好最后一关,做到“百密而无一疏”,并将案件审核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不懈贯彻落实。